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自治区经信委实施2014年度企业创新发展百强工程。
此工作覆盖全疆,从1万多家企业中筛选出100家企业,其中医药相关企业仅有8家。自治区开展了新疆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指数评价工作,经过各地、州(市)经信委推荐,企业提供信息,依据《新疆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指数评价体系》进行数据分析,自治区相关行业内专家对华春药业进行多轮评审确认。
同时在新疆华春药业全体同仁近一年的努力下,终于在这8家医药企业中占有一席,荣获新疆工业企业“创新百强”称号。进一步增加了华春药业的品牌价值,为药业的宣传与发展又增添了浓墨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