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20亿元,连续5年均增长达26%。信息产业成为新疆重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颁布四年以来,新疆将信息化纳入了推进新疆跨域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战略的高度确立了信息化在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自治区人口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数据库等51个数据库已基本建成。
截止2012年底,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已覆盖全疆所有城镇,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100%,已全部实现“乡乡能上网”、“村村通电话”和“村村通广播电视”三大目标。321个乡镇建立了综合信息服务站,全疆涉农网站已达100多家,“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12582农信通”平台已投入使用,初步建立起了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天山云”计划稳步推进,新疆教育软件园建设进展顺利,自治区重要信息灾难备份中心项目开始建设。
通过建立“两化”融合支撑服务体系,以重点示范和全面发展相结合,有效促进了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目前,信息化技术已在石油、化工、电力、冶金、机电、轻工、商贸流通等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在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分之一的工业、建筑、批零、住宿和餐饮企业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面向中亚、俄罗斯市场的跨境商务平台和依托新疆特色优势资源的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得到快速发展。内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口岸、企业基础信息平台、交通物流信息平台、产品检测信息发布平台、电子商务监督系统等一批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系统已投入运行或正在建设之中。本土信息化企业得到较快发展,涌现出具有一定实力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400多家。
另外,信息技术在公安、教育、科技、卫生、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全疆有1100多个社区搭建了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了社区基础信息管理的电子化。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奎屯、石河子等十多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其中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奎屯、伊宁等市被国家列为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市还被国家列为三网融合试点城市。
条例实施4年多来,未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